笛云一伙人为了参加比武大会,踏上了前往帝都的旅程。
他们没有选择走大路,而是沿着迷雾森林边缘抄近路横穿过城市首接前往帝都。
虽然路程缩短了,但走大路能骑马或者搭乘其他交通工具,西五日便能轻松到达,反而比走小路要方便快捷得多。
因为迷雾森林的缘故,徒步走小路还要承担许多未知风险,跋山涉水,走走停停,正常人脚程,卯足了劲赶路,一切顺利的话,七天都不一定能赶到帝都。
可惜他们骑士团都不是正常人,像玛丽说的,大路是给正常人走的,他们偏偏要不走寻常路。
其实就是他们一伙人走大路太过显眼,目标太大,最近风声紧,容易暴露,才选择的小路。
美其名曰,不凡者不走寻常路,还能顺便在路上锻炼一下身体。两全其美的事,何乐而不为,于是众人这才纷纷一致投票,选择了走小路。
不过这在笛云看来,完全是死要面子活受罪。有着现成的大路不走,非要走小路,这不是没苦硬吃,纯粹是脱了裤子放屁,多此一举。
走小路难道没有暴露的风险吗?
这完全是玛丽脑子一热,突然冒出来的奇怪想法。为了煽动众人情绪,还编的那么好听。
偏偏众人心思单纯,还就吃她这一套,被她唬的一愣一愣的。
可胳膊拧不过大腿,他人微言轻,只好跟着众人一起走小路遭罪。
笛云修为低,经验少,自诩为骑士团里为数不多的聪明人。可精明人懂得越多,吃苦遭罪最多的也是他。
在迷雾森林中才赶了一天多的路,还没掌握轻功和护体气刃的笛云被折磨的苦不堪言,叫苦连连。
夜幕降临之前,他们终于来到一个小村落,看界碑,此地名为飞虎涧,他们一伙人接连奔波,是又渴又累,正好可以停下落脚休息一晚。
此时天还没完全黑,黄昏在村头小店洒下最后一抹余辉。
来到近处,发现此地乃是位于村头最高处,赫然屹立着一座规模不大的小铁匠铺,不时从里面传出锤打铁器的碰撞声。
刚打了个招呼,店主便迎了出来。
笛云定睛一看,好家伙,还是个熟人。
店主便是之前笛云在擂台上打败的手持双锤怪力大汉。
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,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。才分开不久,他们又遇上了。
中年大汉看到笛云可没什么好脸色,语气冷冷说道。
“是你啊,你来我店铺干啥?有事说事,没事送客不谢。”
“来店都是客,哪有生意不做,把客人往外面赶的道理。”美娜好不容易才找到个能落脚的地方,正想洗漱一身臭汗,吃碗热汤热饭,虽然店主态度不好,但还是立马反驳道。
“他们是你朋友吗?”铁匠铺老板向笛云问道,“找我做生意?做什么生意?如果是来捣乱的话,我这可没功夫伺候你们。”
笛云见问到他头上了,只好硬着头皮顶上。今晚还要在此借宿一宿,为免关系弄得太僵,只好灵机一动道。
“对,就是来做生意的,我这有宝剑一柄,需要你修补完善一下,钱不是问题。”
大汉半信半疑地接过笛云递来的长剑,见剑身确实伤痕累累,剑刃磨损严重,这才仔细打量整柄剑的损坏程度,思考着修补方案。
“还未请教好汉的姓名,在下笛云。”
“虎痴。”
“果然人如其名,好名,幸会。”笛云拱手恭维道。
“我与众朋友,欲前往帝都参加决赛,有幸来到贵宝地,一是想修补一下兵器,二是连夜赶路,风餐露宿,想在此借宿一晚,可否行个方便。”
“好说,有钱就行,十枚银帀一个人,不还价。”
我去,这是黑店吗?
笛云心想,城里客栈最贵不过一二枚银币,还是一间优质上房,包茶水点心,你这不是专门宰客嘛。虽然心中不悦,但却忍着仍摆出笑脸。
“这……这是不是太贵了,这看这样行不,我也不跟你讨价还价,我们六人总共付你二十枚银帀,修补兵器的钱另算。”
“小店规矩,从不二价,嫌贵你去别处,慢走不送。”
虎痴眼珠一转,露出跟他憨厚面相完全不符的狡诈神情,伸手表示送客。
“别啊,虎痴兄弟,你我也算不打不相识,今日有幸相遇,也算缘分。何必针锋相对,斤斤计较呢?”
“江湖儿女,不拘小节,同是天涯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,不如我们化干戈为玉帛,结为异性朋友,一起喝酒吃肉,把酒言欢,岂不美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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